头条商圈
央行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 不得炒作“无现金”概念
回复:0  浏览:24
央行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 不得炒作“无现金”概念
 
央行发布公告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、通知、声明、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,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,不得炒作“无现金”概念。
更多»您可能感兴趣的话题:
更多»有关 的产品:
移动社区 模具头条 水泥头条 家装之家 涂料之家 家具之家 饰品之家 隔断之家 灯具头条 门窗头条 智控链 老姚之家 灯饰之家 电气之家 全景头条 照明之家 防水之家 防盗之家 区快洞察
(c)2015-2017 ByBc.CN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